在廊坊發展股價大幅上漲的背後,恒大地產與廊坊市投資控股集團(下稱“廊坊投資”)對公司第一大股東寶座的爭奪已成水火之勢。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交手雙方在權益變動書的相關資訊披露上,卻不約而同地選擇了“語焉不詳”的態度。對此,交易所及時發出監管問詢函,並督促各方公平披露相關資訊。而廊坊發展同時發佈公告稱,在股東披露相關資訊前,公司已申請股票停牌。
在恒大地產以持股15%晉升廊坊發展第一大股東後僅僅過了一天,廊坊發展原第一大股東廊坊投資即展開了進一步反擊。廊坊發展今日公告,廊坊投資於9日進行了增持,增持後持股比例已達到15.3%,重回第一大股東的位置。而在此前,為應對恒大地產的連續舉牌,廊坊投資已於8月3日增持了上市公司0.16%股權,持股比例達到了13.5%。
但是,記者注意到,公司今日僅披露了提示性公告,廊坊投資尚未披露權益變動報告,其增持的詳細情況還有待觀察。
有意思的是,恒大地產在相關權益變動報告書的關鍵內容披露上同樣語焉不詳。根據公司同一日發佈的公告,上交所已對恒大地產發出監管問詢函,要求其補充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的關鍵內容。
近期,恒大地產在資本市場上頻頻舉牌上市公司,萬科A、廊坊發展、嘉凱城均成為其“狩獵”目標,被舉牌公司股價也隨之大幅上漲,備受市場各方高度關注。但是,記者注意到,恒大地產在其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僅僅提及:在未來12個月內,“不排除”提出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進行調整的方案計畫,“不排除”提出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畫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畫,“不排除”對上市公司《公司章程》進行修改的可能。
針對恒大地產多處“不排除”的表述,上交所問詢函要求其說明是否存在對主營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等事項的具體計畫;補充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的關鍵內容。
有專業人士稱,股東權益變動報告書有嚴格的內容和格式披露要求,其中關於舉牌方對公司資產、業務的未來規劃,往往是投資者最為關注的內容之一,直接影響到投資者預期。恒大地產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的關鍵資訊含義模糊,使用的“不排除”等表述,不符合資訊披露準確性要求,難以穩定市場預期,有必要及時澄清。另外,公司另一方股東廊坊投資尚未發佈權益變動報告書,其股份增持及相關後續安排的關鍵資訊也尚待披露。在各方補充披露之前,為保證公平披露,公司股票停牌確有必要。
近期,對上市公司在被交易所監管問詢後申請股票停牌,市場有所議論,甚至有“交易所可能是在進行股價監管”的聲音出現。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這其實是對資訊披露監管邏輯的誤解。資訊披露與股價走勢關係密切,將公司資訊披露與股價變動情況結合起來開展聯動監管,是監管中的常規做法,有利於對資訊披露是否準確、公平、有效做出及時判斷。在交易所就資訊披露事項提出監管問詢後,如果公司不能及時回復,申請股票停牌是保障公平披露、避免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重要方式。
上述人士同時強調,廊坊發展的資訊披露過程即體現了上述監管邏輯。公司在各方未及時披露有效資訊的情況下,申請股票停牌。這一做法,與交易所前期多個案例的監管邏輯保持了一致。
在恒大地產以持股15%晉升廊坊發展第一大股東後僅僅過了一天,廊坊發展原第一大股東廊坊投資即展開了進一步反擊。廊坊發展今日公告,廊坊投資於9日進行了增持,增持後持股比例已達到15.3%,重回第一大股東的位置。而在此前,為應對恒大地產的連續舉牌,廊坊投資已於8月3日增持了上市公司0.16%股權,持股比例達到了13.5%。
但是,記者注意到,公司今日僅披露了提示性公告,廊坊投資尚未披露權益變動報告,其增持的詳細情況還有待觀察。
有意思的是,恒大地產在相關權益變動報告書的關鍵內容披露上同樣語焉不詳。根據公司同一日發佈的公告,上交所已對恒大地產發出監管問詢函,要求其補充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的關鍵內容。
近期,恒大地產在資本市場上頻頻舉牌上市公司,萬科A、廊坊發展、嘉凱城均成為其“狩獵”目標,被舉牌公司股價也隨之大幅上漲,備受市場各方高度關注。但是,記者注意到,恒大地產在其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僅僅提及:在未來12個月內,“不排除”提出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進行調整的方案計畫,“不排除”提出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畫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畫,“不排除”對上市公司《公司章程》進行修改的可能。
針對恒大地產多處“不排除”的表述,上交所問詢函要求其說明是否存在對主營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等事項的具體計畫;補充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的關鍵內容。
有專業人士稱,股東權益變動報告書有嚴格的內容和格式披露要求,其中關於舉牌方對公司資產、業務的未來規劃,往往是投資者最為關注的內容之一,直接影響到投資者預期。恒大地產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的關鍵資訊含義模糊,使用的“不排除”等表述,不符合資訊披露準確性要求,難以穩定市場預期,有必要及時澄清。另外,公司另一方股東廊坊投資尚未發佈權益變動報告書,其股份增持及相關後續安排的關鍵資訊也尚待披露。在各方補充披露之前,為保證公平披露,公司股票停牌確有必要。
近期,對上市公司在被交易所監管問詢後申請股票停牌,市場有所議論,甚至有“交易所可能是在進行股價監管”的聲音出現。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這其實是對資訊披露監管邏輯的誤解。資訊披露與股價走勢關係密切,將公司資訊披露與股價變動情況結合起來開展聯動監管,是監管中的常規做法,有利於對資訊披露是否準確、公平、有效做出及時判斷。在交易所就資訊披露事項提出監管問詢後,如果公司不能及時回復,申請股票停牌是保障公平披露、避免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重要方式。
上述人士同時強調,廊坊發展的資訊披露過程即體現了上述監管邏輯。公司在各方未及時披露有效資訊的情況下,申請股票停牌。這一做法,與交易所前期多個案例的監管邏輯保持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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