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交所獲悉,南方軸承一董事因在半年報視窗期交易遭到監管。
監管函顯示,南方軸承於7月28日披露半年報,公司董事周某某在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於7月14日賣出公司股票14.61萬股,成交金額214.91萬元。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1.4條、第 3.1.8 條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 3.8.17 條的規定。要求當事人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監管函顯示,南方軸承於7月28日披露半年報,公司董事周某某在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於7月14日賣出公司股票14.61萬股,成交金額214.91萬元。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1.4條、第 3.1.8 條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 3.8.17 條的規定。要求當事人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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