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證監局日前對中國化工集團旗下上市公司*ST黑化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其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進行處罰。
*ST黑化表示,在被證券監管機關調查期間暫停的重組工作目前已經恢復。 據黑龍江證監局調查,今年3月10日,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糾紛將黑化股份、昊華化工總公司等被告起訴至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判決黑化股份償還購煤款約1.86億元及債務利息等訴訟請求。
據調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3月25日將相關材料郵寄給*ST黑化,該公司3月28日簽收。由於變更開庭審理日期,4月15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向公司郵寄傳票,*ST黑化於4月18日簽收,並加蓋了公司收發章。然而,*ST黑化直至今年5月6日才發佈公告披露公司涉訴資訊。
黑龍江證監局在行政處罰決定中表示,*ST黑化未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立即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件,決定對*ST黑化給予警告,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董事長隋繼廣給予警告,處以5萬元罰款。
*ST黑化在日前發佈的公告中表示,隨著證券監管部門結束對公司的調查,公司已於7月12日起恢復重大資產重組工作。
*ST黑化是一家擁有數十年歷史的老企業,主營焦炭、化肥生產業務。今年3月下旬,*ST黑化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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