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新規發佈僅數天“威力”已顯,即有上市公司的重組發生“動搖”。今日,6月7日剛發佈重組報告書草案的華聯礦業宣佈,因重組監管政策重大調整,公司對重組報告書中相關內容進行梳理,並對其可行性進行評估後,決定取消原定於6月22日召開的股東大會。公告同時提示,此次重組政策的調整,可能導致公司重組方案被暫停、中止、調整或取消。記者發現,目前華聯礦業的重組方案並不構成“重組上市”(舊稱“借殼”),不過若執行新規顯然將會被劃入這一類別,如今華聯礦業未選擇強行“闖關”股東會而是主動刹車,其態度亦值得玩味。
華聯礦業對此次重組的態度變化已有“先聲”。6月17日晚間,重組新規徵求意見的消息正式發佈,就在消息正式發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6月20日,華聯礦業發佈午間公告,即稱“監管政策調整,公司決定取消原定於6月22日召開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時至今日,其官方表態已經變更為“重組風險提示”,且稱監管政策出現重大調整,可能會對本次重組造成重要影響,並可能導致重組方案被暫停、中止、調整或取消。
華聯礦業的重組本就一波三折,且從操作手法上,亦有規避“重組上市”之嫌。2015年8月29日,還因重組處於停牌的華聯礦業宣佈“易主”,公司現任實際控制人柴琇與以現金方式收購東裡鎮中心、匯泉國際、華旺投資等合計持有的7200萬股上市公司股份。同年9月,股份交割完成。該次交易完成後,柴琇持有上市公司18.03%的股份,成為控股股東及新實際控制人。
2015年11月12日,華聯礦業發佈了跨界“賣牛奶”的重組預案,擬發行股份購買柴琇旗下的廣澤乳業100%股權和吉林乳品100%股權,同時擬向柴琇、內濛濛牛募集配套資金。兩項標的資產作價8.06億元,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2014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16.6億元的48.52%,未達到100%。因此,即使上市公司剛剛發生了控制權變更,上述交易亦不構成重組上市。
但至今年3月,公司突然宣佈因修改方案而停牌,並於4月26日發佈了修改後的重組預案和一份新的增發募資方案。其核心是將原來的定增購買資產+配套募資,變更為一份資產置換方案+一份定增募資方案,且後者的實施將以公司重大資產置換方案實施完畢為前提。根據公司6月7日最新發佈的重組報告書,原本計畫在重組後依然保留的鐵礦石業務將被剝離——上市公司擬置出鐵礦石業務相關資產,作價約11.6億元,擬置入資產兩項資產保持不變,作價8.16億元,其差額部分由吉乳集團以現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補足。
事實上,在前一次重組方案發佈時,公司曾因會形成“兩大主業”格局遭上交所問詢,而公司在2015年11月28日公佈的回復函中明確表示,“上市公司無未來三年內處置礦業資產的計畫或方案”。而不到半年,公司在4月26日的重組方案中,卻計畫置出鐵礦石業務相關資產,除存在資訊披露前後不一的問題,其背後動機亦值得關注。
從本質上而言,在新的方案下,公司控制權已經發生變更,且原有主營業務被剝離,類似“淨殼”置換入了實際控制人的資產,完全變成乳製品公司,相當於進行了一次“重組上市”。但是,在當時的認定標準下,因為置入資產規模問題,並不觸發這當時的借殼標準。
然而,在新的認定標準中,這次重組需要重新被評估。因為,即使公司此次重組並不觸發資產總額、淨資產等五項重組上市的硬性指標,但其顯然已導致公司主營業務發生根本變化,僅這一項,就很可能在新規下被劃入“重組上市”,被課以更嚴格的監管標準。
事實上,重組新規一經發佈,關於“五大維度”和“控制權”等相關認定標準的“打擊力度”已為業內所公認,儘管監管層設置了過渡期安排,以重組新規生效時方案是否已經股東大會通過來新老劃斷,理論上會使得部分方案“不過硬”的公司選擇加速沖關。但從華聯礦業的案例看,公司審議重組方案的股東大會于“迫在眉睫”時卻宣告臨時取消,並未選擇加速沖關,反而減緩重組進程,其態度頗值得玩味。
華聯礦業對此次重組的態度變化已有“先聲”。6月17日晚間,重組新規徵求意見的消息正式發佈,就在消息正式發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6月20日,華聯礦業發佈午間公告,即稱“監管政策調整,公司決定取消原定於6月22日召開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時至今日,其官方表態已經變更為“重組風險提示”,且稱監管政策出現重大調整,可能會對本次重組造成重要影響,並可能導致重組方案被暫停、中止、調整或取消。
華聯礦業的重組本就一波三折,且從操作手法上,亦有規避“重組上市”之嫌。2015年8月29日,還因重組處於停牌的華聯礦業宣佈“易主”,公司現任實際控制人柴琇與以現金方式收購東裡鎮中心、匯泉國際、華旺投資等合計持有的7200萬股上市公司股份。同年9月,股份交割完成。該次交易完成後,柴琇持有上市公司18.03%的股份,成為控股股東及新實際控制人。
2015年11月12日,華聯礦業發佈了跨界“賣牛奶”的重組預案,擬發行股份購買柴琇旗下的廣澤乳業100%股權和吉林乳品100%股權,同時擬向柴琇、內濛濛牛募集配套資金。兩項標的資產作價8.06億元,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2014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16.6億元的48.52%,未達到100%。因此,即使上市公司剛剛發生了控制權變更,上述交易亦不構成重組上市。
但至今年3月,公司突然宣佈因修改方案而停牌,並於4月26日發佈了修改後的重組預案和一份新的增發募資方案。其核心是將原來的定增購買資產+配套募資,變更為一份資產置換方案+一份定增募資方案,且後者的實施將以公司重大資產置換方案實施完畢為前提。根據公司6月7日最新發佈的重組報告書,原本計畫在重組後依然保留的鐵礦石業務將被剝離——上市公司擬置出鐵礦石業務相關資產,作價約11.6億元,擬置入資產兩項資產保持不變,作價8.16億元,其差額部分由吉乳集團以現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補足。
事實上,在前一次重組方案發佈時,公司曾因會形成“兩大主業”格局遭上交所問詢,而公司在2015年11月28日公佈的回復函中明確表示,“上市公司無未來三年內處置礦業資產的計畫或方案”。而不到半年,公司在4月26日的重組方案中,卻計畫置出鐵礦石業務相關資產,除存在資訊披露前後不一的問題,其背後動機亦值得關注。
從本質上而言,在新的方案下,公司控制權已經發生變更,且原有主營業務被剝離,類似“淨殼”置換入了實際控制人的資產,完全變成乳製品公司,相當於進行了一次“重組上市”。但是,在當時的認定標準下,因為置入資產規模問題,並不觸發這當時的借殼標準。
然而,在新的認定標準中,這次重組需要重新被評估。因為,即使公司此次重組並不觸發資產總額、淨資產等五項重組上市的硬性指標,但其顯然已導致公司主營業務發生根本變化,僅這一項,就很可能在新規下被劃入“重組上市”,被課以更嚴格的監管標準。
事實上,重組新規一經發佈,關於“五大維度”和“控制權”等相關認定標準的“打擊力度”已為業內所公認,儘管監管層設置了過渡期安排,以重組新規生效時方案是否已經股東大會通過來新老劃斷,理論上會使得部分方案“不過硬”的公司選擇加速沖關。但從華聯礦業的案例看,公司審議重組方案的股東大會于“迫在眉睫”時卻宣告臨時取消,並未選擇加速沖關,反而減緩重組進程,其態度頗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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