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ST黑豹披露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顯示,合計持有120余萬股公司股份的中小股東對本次股東大會11個議案全部投出了反對票,而在控股股東金城集團作為關聯方須對其中第八項《關於2016年向關聯方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回避表決的情況下,該議案反對票比例超過九成,未獲通過。
*ST黑豹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主要審議《2015年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2015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關於2015年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關於2016年融資計畫的議案》、《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等議案。一般來說,這類年度股東大會議案獲通過的可能性極高。
公告顯示,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共28人,所占表決股份總數約為5698萬股,占比16.51%。其中,控股股東金城集團持有5555.91萬股,占比16.11%。
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小股東展開阻擊:11個議案,拋開大股東因素,持股比例5%以下股東的表決中,反對票比例基本皆高達90%以上。而在大股東回避表決的第八項議案中,中小股東阻擊成功,該議案被否。
根據此前董事會公告,第八項議案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是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2016年擬向中航工業集團財務公司等關聯方借款9.84億元,利率不高於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上市公司2014年、2015年度向相同關聯方分別借款8.3億和10.4億元。因此,本次借款部分是已有借款的到期續貸。
從交易本身分析,很難說是中小股東認為這一關聯交易有損上市公司利益。反對票更像是中小股東對*ST黑豹現任董事會投出的不信任票,因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虧損,*ST黑豹4月底披露2015年報後股票即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距離其2014年初摘帽僅有兩年。
*ST黑豹並非是近期在年度股東大會上“關聯交易議案”遭中小股東否決的孤立個案。5月20日,滬市某乳業公司召開2015年度股東大會。會上,預計金額為16.7億元的2016年度日常關聯交易以及與關聯方下屬財務公司簽訂金融服務框架協定等兩項議案被否。與*ST黑豹情形近似的是,合計持有該公司約2.4%股份的機構股東對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所有提案均投反對票,致使上述議案在關聯股東必須回避表決的情況下遭到否決。
據不完全統計,從今年3月底上市公司陸續召開年度股東大會以來,已有十餘家公司出現年度股東大會議案被否的情況。被否議案涵蓋了日常關聯交易、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調整非公開發行方案、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等方面。
中小股東行使表決權等行為,愈發成為市場關注爭議的焦點。從實踐情況看,一方面,中小股東積極行使表決權,對大股東通過重大資產重組等交易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能夠起到較好的監督遏制作用。
然而,另一方面也需要看到,中小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應當遵守一定的規範邊界,符合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ST黑豹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主要審議《2015年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2015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關於2015年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關於2016年融資計畫的議案》、《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等議案。一般來說,這類年度股東大會議案獲通過的可能性極高。
公告顯示,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共28人,所占表決股份總數約為5698萬股,占比16.51%。其中,控股股東金城集團持有5555.91萬股,占比16.11%。
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小股東展開阻擊:11個議案,拋開大股東因素,持股比例5%以下股東的表決中,反對票比例基本皆高達90%以上。而在大股東回避表決的第八項議案中,中小股東阻擊成功,該議案被否。
根據此前董事會公告,第八項議案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是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2016年擬向中航工業集團財務公司等關聯方借款9.84億元,利率不高於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上市公司2014年、2015年度向相同關聯方分別借款8.3億和10.4億元。因此,本次借款部分是已有借款的到期續貸。
從交易本身分析,很難說是中小股東認為這一關聯交易有損上市公司利益。反對票更像是中小股東對*ST黑豹現任董事會投出的不信任票,因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虧損,*ST黑豹4月底披露2015年報後股票即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距離其2014年初摘帽僅有兩年。
*ST黑豹並非是近期在年度股東大會上“關聯交易議案”遭中小股東否決的孤立個案。5月20日,滬市某乳業公司召開2015年度股東大會。會上,預計金額為16.7億元的2016年度日常關聯交易以及與關聯方下屬財務公司簽訂金融服務框架協定等兩項議案被否。與*ST黑豹情形近似的是,合計持有該公司約2.4%股份的機構股東對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所有提案均投反對票,致使上述議案在關聯股東必須回避表決的情況下遭到否決。
據不完全統計,從今年3月底上市公司陸續召開年度股東大會以來,已有十餘家公司出現年度股東大會議案被否的情況。被否議案涵蓋了日常關聯交易、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調整非公開發行方案、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等方面。
中小股東行使表決權等行為,愈發成為市場關注爭議的焦點。從實踐情況看,一方面,中小股東積極行使表決權,對大股東通過重大資產重組等交易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能夠起到較好的監督遏制作用。
然而,另一方面也需要看到,中小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應當遵守一定的規範邊界,符合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