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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家公司停牌超過100天 交易所停牌新政準備“拔釘”

中国证券网
2016-05-3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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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齊齊發佈了關於上市停複牌的新政,約束和監督隨意性停牌。而且,在重大重組的停牌時間上,“3個月”成了停牌的時間紅線,“預計停牌時間超過3個月的,公司應當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的議案,決定公司是否繼續停牌籌畫相關事項”,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發佈的《上市公司停複牌業務備忘錄》規定。這被外界認為,將催促兩市的停牌“釘子戶”加緊複牌。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資料統計顯示得知,目前宣佈停牌的公司中,有29家公司的停牌時間超過了100天,而公司對於長時間停牌也表示有各種原因,有的資產重組,還有的涉及“重大事項”。

3個月停牌期紅線

查閱兩大交易所發佈的規則可以看出,約束和監督隨意性停牌、增強信披品質的意味十分明顯。

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及,此次發佈《上市公司籌畫重大事項停複牌業務指引》,旨在進一步約束和監督隨意性停牌的基礎上,還於第九條特別規定:“當證券市場交易出現極端異常情況,本所可以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或市場實際情況,暫停辦理上市公司停牌申請,維護市場交易的連續性和流動性、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這一規定的主要目的,在於將滿足上市公司正常的停複牌需求與維護整個市場交易秩序更好地統一起來。

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發佈的《上市公司停複牌業務備忘錄》規定,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相關方籌畫控制權轉讓和募集資金不涉及重大資產購買事項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等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募集資金涉及重大資產購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個月;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預計停牌時間超過3個月的,公司應當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的議案,決定公司是否繼續停牌籌畫相關事項;對於長期停牌的公司,保薦機構、財務顧問等仲介機構核實公司前期籌畫事項進展,並發表專業意見。

建發股份停牌最久

而據《證券日報》記者查詢,目前,兩市共有300家左右的公司處在停牌中,其中,有29家公司的停牌時間超過100天,停牌的原因來看,有24家公司稱在籌畫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另外的公司停牌原因則是重整、重大事項等。其中,停牌時間最久的是建發股份。

根據建發股份的公告顯示,公司自2015年6月30日起連續停牌,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分立上市,該事項屬於重大無先例事項,公司已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反復諮詢,正在審慎論證中;同時,公司已與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就本次分立事項進行了溝通和論證,並取得支持性意見。最近一次關於停牌的公告中,公司稱,“為審慎對待本次重組方案和停複牌相關事宜,保護廣大股東利益,公司將繼續積極向有關部門開展政策諮詢工作。鑒於目前相關事項論證尚在進行中,具體複牌時間尚不能確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市公司籌畫重大事項停複牌業務指引》規定,“上市公司因籌畫重大資產重組申請停牌的,除符合本章第十三條規定可申請延期複牌的情形之外,應當在3個月內公佈預案並申請複牌。公司無法確定籌畫事項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且預計籌畫資訊難以保密的,可以向本所申請停牌,同時承諾在停牌後10個交易日內確定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並在停牌期間及時披露相關論證進展情況。”第十三條規定可申請延期複牌的事項包括:“預案披露前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國防科技管理部門事前審批,且取得其書面證明檔(相關部門對預案事前審批要求已有明文規定的,無需提供證明檔);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以公開徵集受讓方的形式轉讓下屬上市公司部分股權或控制權,並要求受讓方在取得股權或控制權之後即通過重大資產重組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擁有的資產或業務,且取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書面證明檔;涉及海外收購,且對價支付方式為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屬於重大無先例事項;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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