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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賭失敗交易方欲改補償方案 *ST宇順董事會“不答應”

中国证券网
2016-05-0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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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承諾接連落空,交易方欲以變更補償方案減少損失,卻遭到公司董事會高票否決,這一情況發生在了*ST宇順身上。

  
*ST宇順5日晚公告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5月4日召開,董事林萌回避表決,其他6名董事投反對票否決了《關於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方案的議案》。

  
公告稱,公司於2013年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收購深圳市雅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公司與林萌就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簽署了《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及《關於<盈利預測補償協定>之補充協議》。根據協定,雅視科技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經審計的稅後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為計算依據)分別不低於8300 萬元、1.18億元和1.42億元。但根據審計機構確認,雅視科技2013-2015年度實現的淨利潤分別為8517.86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8428.47萬元)、7370.364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7272.86萬元)、-5345.52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4766.21萬元)。雅視科技3年累積實現的淨利潤數低於業績承諾數3.43億元,實際數為1.09億元,差額為2.33億元,業績承諾實現率約為31.92%。

  
公司除了公告業績承諾未兌現說明及致歉外,公司股票也於2016年5月3日起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處理,股票簡稱由“宇順電子”變更為“*ST宇順”。

  
按照協議,林萌需履行業績承諾補償義務。若林萌選擇以股份方式進行補償,則需回購股份數量為1840.53萬股;若林萌選擇以現金方式進行補償,則其應補償的現金金額為3.78億元。201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總經理林萌提交的關於申請變更公司2013年重大資產重組業績承諾補償方案的材料,並申請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但該議案除董事林萌回避表決外,遭到其他6名董事投反對票。

  
反對理由為:提案中對深圳市雅視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業績承諾的原因分析不充分;提案中,林萌確認選擇股份回購的方式對公司進行補償,但申請減少回購股份的數量,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事項重大,且公司與林萌簽署了《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及《關於<盈利預測補償協定>之補充協議》,林萌提出的變更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方案的依據不足,無充分的論證事實依據;林萌提出的業績補償方案沒有提出對公司具體實質性的保障措施,不利於保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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