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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擬對澤熙投資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中国证券网
2016-02-2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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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法聯繫到澤熙,深交所日前發佈了一則《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在公告中,深交所稱,經查明,上海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作為美邦服飾股東期間,存在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規定的行為,深交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7.2條的規定,擬對其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第17.2條規定,指上市公司、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及其相關人員違反本規則、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或者其所作出的承諾的,深交所視情節輕重給予以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深交所已要求美邦服飾向澤熙送達《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中小板處分告知函【2016】第2號】,因美邦服飾無法與澤熙取得聯繫,深交所以公告形式向澤熙告知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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