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馬電器2月22日午間出爐的股權激勵草案顯示,公司擬向激勵對象授予500萬份股票期權,約占本激勵計畫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 1.6535億股的3.02%,激勵計畫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63.87元。
本激勵計畫授予的激勵物件共計58人,包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公司核心業務(技術人員。公司獨立董事、監事不在本激勵計畫的激勵物件範圍之內。公司承諾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親屬未 參與本激勵計畫。公司稱,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激勵物件獲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有效期 內以行權價格購買 1 股公司股票的權利。
公告顯示,激勵物件獲授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日起滿 12 個月後可以開始行權,分三個行權期,分別為自授權日起第一年、第二年、及第三年,可行權數量占獲授期權數量比例分別為30%、30%、40%,對應公司業績考核要求分別為,與 2013 年至 2015 年三個年度的平均淨利潤相比,2016年、2017年、2018年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5%、40%、60%。
本激勵計畫授予的激勵物件共計58人,包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公司核心業務(技術人員。公司獨立董事、監事不在本激勵計畫的激勵物件範圍之內。公司承諾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親屬未 參與本激勵計畫。公司稱,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激勵物件獲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有效期 內以行權價格購買 1 股公司股票的權利。
公告顯示,激勵物件獲授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日起滿 12 個月後可以開始行權,分三個行權期,分別為自授權日起第一年、第二年、及第三年,可行權數量占獲授期權數量比例分別為30%、30%、40%,對應公司業績考核要求分別為,與 2013 年至 2015 年三個年度的平均淨利潤相比,2016年、2017年、2018年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5%、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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