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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控人大戰“裸股”董事長 連勝三局方能奪回茂化實華

中国证券网
2015-12-1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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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A股主機板一家上市公司的實控人與董事長反目。董事長並未真金白銀購買過該公司一股股份,實控人則間接持有近30%股份,但在董事會的較量中,實控人暫居下風,董事長則牢牢掌握著這家公司。

這家上市公司就是茂化實華(000637)。茂化實華實控人劉軍入獄後,其二姐劉華一股未持,成為“裸股”董事長,且在與實控人的較量中暫時獲勝,其公司治理成為關注焦點。

業內人士認為,董事長不持股並不罕見,而這也不意味著這樣就會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但其與實控人的對立將導致公司治理存在不確定性。

為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諮詢了多位元法律人士,不少律師認為,如果實控人劉軍若想奪回上市公司控制權,必須連勝三局:首先取得神州永豐控制權,然後拿到北京泰躍控制權,最後再召開茂化實華股東大會。三局“戰役”缺一不可。

一股未持的董事長控制公司

茂化實華是1996年上市的一家深市主機板公司,在茂化實華實控人與董事長反目後,茂化實華實際被目前一股未持的董事長劉華掌控。

2006年,茂化實華實際控制人劉軍被採取強制措施,授權寶立新代表劉軍管理北京泰躍,但寶立新2007年5月也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寶立新將北京泰躍實控權授權給劉軍的二姐劉華。北京泰躍正是茂化實華現今的第一大股東,現持有茂化實華29.5%的股份。

劉華於2010年12月16日進入茂化實華董事會擔任董事;2011年4月25日,劉華接任公司董事長。

值得一提的是,茂化實華2014年年報顯示,劉華並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截至2015年12月13日晚間的深交所董監高股份變動情況也顯示,劉華今年並未買賣公司股份。

儘管劉華如今並未持有上市公司股權,但其父劉漢元目前還持有北京泰躍的兩個股東神州永豐、東方永興分別為20%、和18%的股權,而劉漢元已於2013年去世。那麼,對於劉漢元持有的股權該如何分配呢?

北京大成(石家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薛洪增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法律的角度看,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但法律沒有規定何時對這部分遺產進行分割。而從公司股東所持股份的角度來看,法律規定,股份記在誰的名下,就視為誰享有這個權利,因為股權屬於登記制,因此,只要這部分股權仍然記在劉漢元名下,神州永豐和東方永興的另一股東仍為劉漢元。

劉軍的法律顧問、廣西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繼偉則對記者表示,劉漢元在所有公司裡都沒有實際出資,相關登記文書上的名字也都是由劉軍代簽。

12月13日,記者就此發短信給劉華,表示想具體瞭解相關股份現在是如何處理以及分配的,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獲得回復。

不管上述股權將如何分配,但現實是,2015年以來,劉軍與劉華雙方先是意見不合,進而徹底反目。

黃繼偉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劉軍認為,目前北京泰躍和茂化實華的實際控制權已經被劉華所掌握,劉軍儘管是公司實控人,卻已無法對上市公司行使控制權。

對於茂化實華控制權的爭鬥,當事的劉軍一方已充分表達了觀點,那麼另一方當事人劉華以及上市公司對此有什麼看法?近段時間包括12月10日晚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發短信給劉華以及茂化實華董秘梁傑,清晰表達了採訪要求,但截至記者發稿前,劉華一直未回應;而茂化實華董秘梁傑當日晚間短信回應記者提出的採訪要求時表示:“您好,我暫時不能接受採訪”。

神州永豐控制權是破局關鍵

關鍵一:神州永豐控制權

那麼,實控人如果想拿回茂化實華控制權,需要經過哪些步驟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方採訪了業內律師。一些律師指出,劉軍現階段若想重掌北京泰躍控制權,需連打三場硬仗,且均須獲勝。

對於劉軍而言,拿回神州永豐的控制權是破局關鍵的第一步。

首先,劉軍作為實控人之所以對茂化實華失去控制,是因為他未能完全掌握茂化實華大股東北京泰躍的控制權,而未掌握這一控制權的原因在於,他擁有北京泰躍80%股權的神州永豐如今已失控。

工商資料顯示,北京泰躍股東有二:分別為東方永興(持股20%);神州永豐(持股80%).

黃繼偉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的股權結構圖顯示,劉軍持有神州永豐80%的股權、持有東方永興82%的股權。因此,劉軍作為對神州永豐和東方永興絕對控股的大股東,也是北京泰躍的大股東,事實上卻已對這兩家公司失去控制。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外表明公司意願時,一般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公章為准。

王智斌律師認為,雖然劉軍在獄中,但是可以委託協力廠商對外行使自己的股東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3修訂)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公司法》第三十七條也規定,股東會有權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和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因此,在授權後,首先則是以絕對控股的大股東身份召開神州永豐的股東大會,提出罷免和更換法定代表人的議案,並掛失神州永豐公章,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就能夠取回神州永豐的控制權。”王智斌律師如此表示。

關鍵二:北京泰躍控制權

如果解決了對神州永豐的控制權,第二步便是解決北京泰躍的控制權問題。

北京泰躍現階段董事會成員包括劉軍在內共計三名董事,目前董事長已經過世,《公司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據此,劉軍就可以通過神州永豐來行使自己的股東權利,具體看,就是通過臨時股東大會提出議案,更換北京泰躍的法定代表人,同時對董事會進行換屆。這個議案需股東大會審議和表決,而神州永豐持有北京泰躍80%的股份,在表決過程中具有絕對的決議權。這樣便可取回北京泰躍的控制權。

關鍵三:茂化實華控制權

第三步,也就是最後的“戰役”,將直觸上市公司層面。對於劉軍而言,當取得北京泰躍的控制權後,便可以行使自己在茂化實華的股東權益了。

王智斌告訴記者,除上文提到的《公司法》第三十七條外,根據《公司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監事會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履行其他監督職能。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害公司權益時,公司股東還享有代位訴訟權。對上市公司來講,控股股東具有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權利。

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華也向記者表示:“對於這一事件,還是應當從神州永豐開始,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來行使大股東權利,從而進一步取得北京泰躍的控制權,最終茂化實華的控制權便明確而又無可爭議了。如果協商不成,完全可以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

公司治理存在不確定性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劉漢元手中的股權如何分配現在尚未定論,但目前而言,劉華確實尚未持有公司股份,並且與實控人站在了對立面。業內人士認為,這將導致茂化實華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長城證券並購部總經理尹中余認為:“儘管董事長不持股並不意味著會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樣,大股東也不一定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但一般還是希望管理層能夠持股,畢竟能夠和股東利益站在一起。同時,我認為,應該儘快建立董事的信託責任相關法律,讓董事真正代表廣大股東的利益。”

一位投行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茂化實華董事長雖然一股未持,但這種現象還是很普遍的,董事長可以說是全體股東的代理人,現在的情況是董事長與實控人相互意見不合,所以,目前無法因此斷定茂化實華董事會就會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只是具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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