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調整投資結構”的口號,匯冠股份(300282)兩大持股5%以上的股東近期以低於二級市場近一半的價格甩賣了上市公司約10%的股權,而此舉也不斷遭到市場的質疑,背後的交易邏輯似乎並沒有公告上說得那麼簡單。
近期,匯冠股份拋出了一份持股5%以上股東協議轉讓股份的公告。10月14日,持有公司6.65%股權的葉新林與周玲、李童欣、廖穎簽訂了《股權轉讓協定》,以協定方式共計向上述三名自然人轉讓匯冠股份約1150萬股,占總股本的5.01%,轉讓後葉新林還持有公司約1.64%的股權。同時,持有公司約6.12%股權的劉建軍也通過協定轉讓的方式,向劉昕、黃晉晉、張新梅三位自然人轉讓了約1150萬股匯冠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01%,轉讓完成後劉建軍仍然持有匯冠股份約1.1%的股權。需要注意的是,葉新林和劉建軍合計轉讓的約10%股權出售價低得離譜,均為11元/股,較協定簽署當日匯冠股份的收盤價21.64元/股折價了約49%。
對於低價轉讓的原因,兩位股東都表示是“調整投資結構”。對此,有投資者在股吧中表示,兩位股東低價轉讓是為了避稅,交易雙方私下或許簽署了新的轉讓協定,而私下的協定轉讓價格應該不會太低。在中稅稅務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偉看來,此舉確實可能意在避稅。“從個人所得稅方面來講,低價轉讓導致當期的股權轉讓所得比較低,因而相應的繳稅金額也比較低。”王偉表示,按照目前的價格計算,股權轉讓所得要比正常的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少一半左右。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證券部主任王智斌也認為,低價轉讓股權的背後或是為了避稅。
除了可能存在的避稅行為,王智斌還猜測交易雙方或存在事先協定。“不排除交易雙方存在事先的協定安排,或許交易雙方是有關聯關係的。”王智斌稱。雖然具體的交易目的尚不明了,但王智斌認為資本市場中這種不符合邏輯的交易行為,不排除背後有違規操作的嫌疑。上述業內人士也表示,諸如存在股權代持等問題,就可能涉及到違規。
需要注意的是,巨集磊股份(002647)就曾因賤賣股票而被監管層關注。今年6月1日,宏磊股份發佈公告稱,實際控制人之一金敏燕擬以16元/股的價格向陳海昌轉讓1156.12萬股,轉讓價款合計約1.85億元,但公告當日公司收盤價為31.68元/股。而後不久宏磊股份便收到了深交所的監管關注函,其中監管層對協議轉讓的定價依據、是否涉嫌內幕交易以及轉讓對公司的影響等問題要求宏磊股份做出說明,而匯冠股份兩股東的低價轉讓股權事宜如何發展,本報也將持續關注。
近期,匯冠股份拋出了一份持股5%以上股東協議轉讓股份的公告。10月14日,持有公司6.65%股權的葉新林與周玲、李童欣、廖穎簽訂了《股權轉讓協定》,以協定方式共計向上述三名自然人轉讓匯冠股份約1150萬股,占總股本的5.01%,轉讓後葉新林還持有公司約1.64%的股權。同時,持有公司約6.12%股權的劉建軍也通過協定轉讓的方式,向劉昕、黃晉晉、張新梅三位自然人轉讓了約1150萬股匯冠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01%,轉讓完成後劉建軍仍然持有匯冠股份約1.1%的股權。需要注意的是,葉新林和劉建軍合計轉讓的約10%股權出售價低得離譜,均為11元/股,較協定簽署當日匯冠股份的收盤價21.64元/股折價了約49%。
對於低價轉讓的原因,兩位股東都表示是“調整投資結構”。對此,有投資者在股吧中表示,兩位股東低價轉讓是為了避稅,交易雙方私下或許簽署了新的轉讓協定,而私下的協定轉讓價格應該不會太低。在中稅稅務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偉看來,此舉確實可能意在避稅。“從個人所得稅方面來講,低價轉讓導致當期的股權轉讓所得比較低,因而相應的繳稅金額也比較低。”王偉表示,按照目前的價格計算,股權轉讓所得要比正常的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少一半左右。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證券部主任王智斌也認為,低價轉讓股權的背後或是為了避稅。
除了可能存在的避稅行為,王智斌還猜測交易雙方或存在事先協定。“不排除交易雙方存在事先的協定安排,或許交易雙方是有關聯關係的。”王智斌稱。雖然具體的交易目的尚不明了,但王智斌認為資本市場中這種不符合邏輯的交易行為,不排除背後有違規操作的嫌疑。上述業內人士也表示,諸如存在股權代持等問題,就可能涉及到違規。
需要注意的是,巨集磊股份(002647)就曾因賤賣股票而被監管層關注。今年6月1日,宏磊股份發佈公告稱,實際控制人之一金敏燕擬以16元/股的價格向陳海昌轉讓1156.12萬股,轉讓價款合計約1.85億元,但公告當日公司收盤價為31.68元/股。而後不久宏磊股份便收到了深交所的監管關注函,其中監管層對協議轉讓的定價依據、是否涉嫌內幕交易以及轉讓對公司的影響等問題要求宏磊股份做出說明,而匯冠股份兩股東的低價轉讓股權事宜如何發展,本報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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