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海商業城被指以押金形式收取投資者1.17億元,該專案土地使用權為宏達高科實控人所有。
13年前,曾以“引入港商合資項目”為由獲取近300畝土地;如今,由這塊土地商業開發所引發的利益博弈正在困擾著這些土地的使用權持有者沈國甫家族。沈國甫是知名浙商代表,宏達高科的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
9月8日,宏達高科發佈公告稱,“沈國甫未參與杭海公司(指杭海商業城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實際經營活動,杭海商業城項目與公司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上的關聯。”而作出這份澄清公告的起因是,杭海商業城專案正是在上述土地進行開發,而該專案當前陷入了非法集資的漩渦中。
進入10月份,杭海商業城專案仍然處於停工狀態,通過收取投資者“押金”形式吸納1.17億資金所滋生的矛盾依舊未平息。“杭海商業城公司的沈浩榮已於9月26日被立案偵查並刑拘”,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沈國甫是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而沈浩榮成立杭海商業城公司專門運營該專案。
傳專案負責人被刑拘
浙江海寧是中國排名靠前的百強縣,以皮革為主導產業。位於海甯許村鎮的閔家橋地區由於毗鄰杭州,更與杭州地鐵南苑站僅一路之隔,造就了當地難得的優質土地資源,商業專案紛至遝來,而建設中的杭海商場專案卻一直靜靜佇立在那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目前停工的杭海商城地塊歸屬於浙江麗宏君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宏君服飾公司)。工商資料顯示,麗巨集君服飾公司註冊資本為1200萬美元,法定代表人周利華為沈國甫的妻子。
據宏達高科9月8日的公告,麗宏君服飾公司主要由宏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控股集團)於2002年8月12日出資設立。2013年1月5日,麗宏君服飾公司與杭州沈大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大實業)簽訂《租賃合同》,把位於海甯市許村鎮勝利村閔家橋66號的房產和場地整體出租給沈大實業。
隨後,沈大實業牽頭組建的杭海公司將上述房產改造成了商鋪,轉租給了300多位投資者,讓300多位投資者在合同簽訂時交納押金,押金產生的利息作為應交納的“租金”;不過,這檔生意並非一帆風順。
有投資者代表向記者稱,從2013年5月到2014年初,杭海公司以“押金”名義共收取資金1.17億元,但在2014年底,眾多投資者發現戶頭沒有收到“合同”中承諾的返利。在詢問杭海公司相關部門之後,時任公司董事長沈浩榮表示,公司資金鏈出現問題,無法兌現相應款項,
自2015年8月初開始,因許久無法就投資還款事宜達成一致,投資者陸續前往杭海商業城專案所在的浙江海寧公安局報案,認為沈浩榮、沈國甫及其旗下杭海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9月下旬,報案的投資者向記者出示海甯市警方回復報案的短信顯示:“你向海寧市公安局報稱的浙江杭海商業城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犯罪一案,經我局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已於2015年9月26日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沈浩榮、金榮富、金榮根已於當日被我局刑事拘留,有關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不過,對於上述說法,記者多次致電海寧市公安局相關部門,但未能獲得正面回復。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上述案件較為複雜,“不是一時能說清的”。
資金鏈斷裂引發危機
這並非一起普通的商業糾紛。
根據杭海商業城的相關資料介紹,該專案系沈大實業投資開發的大型綜合商業體,總建築面積達30萬平方米。計畫以服裝、面輔料為主打業態,兼營皮具、小百貨、箱包、食品等業態,配以美食廣場、電子商務、T台走秀、星級酒店、KTV等,把整個商場打造成一個吃穿玩樂一站式享受的中國式“奧特萊斯”。
不過,在杭海商業城的建設中,雖然名為沈大實業投資開發,但根據投資者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出示的相關資料,杭海公司在其中卻起著實際運作的作用。《浙江杭海(國際)商城商鋪租賃合同》就是杭海公司與投資者簽署的,並在向300多位業主出租廠房的過程中收取押金,與此同時,杭海公司又通過一家名為“海甯杭海精品百貨商城有限公司”的公司作為承租方與上述投資者簽訂合同,將上述商鋪返租,杭海公司為“擔保人”。最終,杭海公司向投資者收取押金達1.17億餘元。
然而,2014年下半年,杭海商業城專案危機開始爆發,建設逐步停工。一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事後的審計顯示,杭海商業城項目總負債高達1.7億元,除了投資者的資金之外,沈浩榮及沈大實業還拖欠有項目建設資金等。”面對投資者的追問,沈浩榮表示,目前自己名下資金鏈已完全斷裂,對於1.17億元欠款無能為力。
與此同時,原本的項目合作方之一,同屬沈國甫家族旗下的麗宏君服飾將上述專案的合作夥伴杭海公司和沈浩榮及其旗下的沈大實業告上法庭。
2014年9月30日,浙江海寧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麗宏君服飾訴杭海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10月2日,麗宏君服飾申請追加沈大實業、沈浩榮作為共同被告。海寧市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分別於2014年11月19日、12月15日兩次公開開庭進行審理,該案件目前已審理終結。
麗宏君服飾表示,2013年1月,麗宏君服飾與沈大實業簽訂租賃合同一份,約定原告將位於臨東路廠區及場地整體出租給沈大公司;後租賃合同由杭海公司承繼,由沈大實業及沈浩榮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杭海公司欠付麗宏君服飾3969萬元及水電費25萬元,法院判決支援了麗宏君服飾的上述訴求,同時判令沈大實業、沈浩榮對上述付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沈大實業、沈浩榮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杭海公司追償。
難解的關聯性
除了是土地使用權的持有者,在杭海商業城專案的商業開發當中,宏達控股集團的角色也不容忽視。
2013年3月15日,負責運營上述地塊專案的杭海公司註冊成立,股東結構顯示,其中沈大實業出資80%,宏達控股集團出資20%。據《中國經營報》今年9月報導,沈國甫的妻兒一共持有宏達控股集團96.52%的股權。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一份標記日期為2013年3月11日的杭海公司股東會決議中看到,杭海公司高管層中,沈浩榮、沈國甫、馬吉岑三人為杭海公司董事會成員,其中除了沈浩榮,另一名董事馬吉岑隸屬於宏達控股集團,此外,董事會選舉了沈浩榮為杭海公司董事長,沈國甫為副董事長。
對於現狀,宏達高科此前發佈的澄清公告則稱,沈大實業是由沈浩榮和沈青穎共同出資設立的,其後股東結構發生多次變更,但一直由沈浩榮實際控制。沈大實業牽頭組建了專案公司杭海公司,其中沈大實業出資80%,宏達控股集團出資20%。
公告稱,杭海公司成立後由法人代表沈浩榮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實際負責專案運營,其後宏達控股集團發現與沈浩榮經營理念不同,且擁有杭海公司股權比例僅為20%,無法參與經營管理,遂決定退出該公司,並且沈國甫不再任職該公司董事。宏達控股集團將在杭海公司的20%股份轉讓給沈浩榮個人,並於2014年7月28日完成工商登記。
據宏達高科上述公告稱,沈國甫未參與杭海公司實際經營活動。然而,杭海商業城專案維權代表提供資料顯示,沈國甫曾出任杭海商業城項目公司的副董事長,並出現在2013年12月1日召開的杭海公司的股東會議上。
另外,宏達高科還在公告中稱,杭海公司成立後由法人代表沈浩榮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實際負責專案運營。但是,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卻屬於沈國甫家族實際控制的浙江麗宏君服飾有限公司,沈國甫本人或者家族成員是否知曉和通過杭海商業城專案的運作方式?“在招商過程中,沈國甫以股東身份多次參與‘拉人氣’,許多投資者都是沖著上市公司的名頭來的。”一名投資者表示,2013年5月期間,由沈大實業與宏達集團聯合成立的杭海公司在成立之初便開始大肆宣傳打造精品國際商城的廣告,其中的“噱頭”之一就是宏達高科母公司參股,並且杭海公司的成員架構等諸多方面顯示,沈國甫曾參與杭海公司的運營,對杭海公司的違法行為很難說不知曉。業內律師亦表示,“退出杭海公司並不能使宏達集團和沈國甫免除連帶責任”。
對於上述疑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宏達高科發去採訪提綱,截至發稿時,記者未能獲得回復。
此外,記者瞭解到,在杭海商業城專案危機爆發後,經海寧市政府層面多次協調,沈國甫方面也曾出面與業主談判。但終因沈國甫、沈浩榮及投資者三方權益要求無法協調最終未有結果。
被指“假投資,真圈地”
隨著與投資者商業糾紛的不斷發酵,杭海商業城專案商業開發背後的土地問題逐漸受到高度關注。
2002年10月,浙江麗宏君服飾有限公司以引入港商合資項目為由,開始大規模征地,面積近300畝,但實際上,多年來並未實際開辦廠房:最先是閒置,之後建設部分倉儲用於出租,被指“廉價圈地”。
據相關知情人士透露,由於在土地徵收過程中存在土地補貼過低引起當地村民不滿的情況,同時,因為涉嫌長期閒置,2006年7月4日,15戶村民向嘉興市人民政府提出覆議申請,要求海寧市政府收回該塊土地使用權,並交回村民恢復耕種,此案一度引發媒體廣泛關注。
不過,更為外界關注的是該土地被指“假投資,真圈地”。據《人民日報》旗下的《市場報》2006年9月1日報導稱,麗巨集君公司是宏達控股集團公司的一個子公司,辦公經營場所佔用了集團公司的一個房間,僅80平方米左右,幾年來一直沒變過,其引入的香港麗君公司為“假港資”。
上述報導還稱,彼時,海寧市有關部門對這家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非常大,土地價格僅為每畝5.18萬元,減去給農戶安置補償費每畝6.5萬元,政府每畝還倒貼1.32萬元。而一路之隔的余杭區地塊,2002年幾乎是與麗宏君公司同期出讓的,每畝地價為96萬元,背後利益不容小覷。
對於上述質疑以及當初的土地出讓等事項,《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聯繫採訪海甯市國土資源局以及所在海甯市許村鎮政府,截至記者發稿時,未能收到任何正面回復。
此外,上述土地原屬於工業土地,但後續卻轉化為商業開發。對於上述土地性質轉化的依據等相關事項,9月下旬,記者前往海甯市許村鎮鎮政府聯繫採訪,由於相關負責人因公外出未能成行。其後,記者又多次致電許村鎮鎮長杜瑩池,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收到相應回復。
就是這樣一家被指“假港資”的公司,也曾與上市公司宏達高科發生關聯交易。
據宏達高科2009年3月5日公告稱,其在2009年度內簽訂累計金額不超過1230萬元的日常關聯交易合同(其中,提供染色加工勞務合同不超過500萬元,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不超過30萬元,面料採購合同不超過700萬元);與麗宏君(香港)實業有限公司在2009年度內簽訂累計金額不超過600萬元的日常關聯交易合同。
13年前,曾以“引入港商合資項目”為由獲取近300畝土地;如今,由這塊土地商業開發所引發的利益博弈正在困擾著這些土地的使用權持有者沈國甫家族。沈國甫是知名浙商代表,宏達高科的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
9月8日,宏達高科發佈公告稱,“沈國甫未參與杭海公司(指杭海商業城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實際經營活動,杭海商業城項目與公司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上的關聯。”而作出這份澄清公告的起因是,杭海商業城專案正是在上述土地進行開發,而該專案當前陷入了非法集資的漩渦中。
進入10月份,杭海商業城專案仍然處於停工狀態,通過收取投資者“押金”形式吸納1.17億資金所滋生的矛盾依舊未平息。“杭海商業城公司的沈浩榮已於9月26日被立案偵查並刑拘”,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沈國甫是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而沈浩榮成立杭海商業城公司專門運營該專案。
傳專案負責人被刑拘
浙江海寧是中國排名靠前的百強縣,以皮革為主導產業。位於海甯許村鎮的閔家橋地區由於毗鄰杭州,更與杭州地鐵南苑站僅一路之隔,造就了當地難得的優質土地資源,商業專案紛至遝來,而建設中的杭海商場專案卻一直靜靜佇立在那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目前停工的杭海商城地塊歸屬於浙江麗宏君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宏君服飾公司)。工商資料顯示,麗巨集君服飾公司註冊資本為1200萬美元,法定代表人周利華為沈國甫的妻子。
據宏達高科9月8日的公告,麗宏君服飾公司主要由宏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控股集團)於2002年8月12日出資設立。2013年1月5日,麗宏君服飾公司與杭州沈大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大實業)簽訂《租賃合同》,把位於海甯市許村鎮勝利村閔家橋66號的房產和場地整體出租給沈大實業。
隨後,沈大實業牽頭組建的杭海公司將上述房產改造成了商鋪,轉租給了300多位投資者,讓300多位投資者在合同簽訂時交納押金,押金產生的利息作為應交納的“租金”;不過,這檔生意並非一帆風順。
有投資者代表向記者稱,從2013年5月到2014年初,杭海公司以“押金”名義共收取資金1.17億元,但在2014年底,眾多投資者發現戶頭沒有收到“合同”中承諾的返利。在詢問杭海公司相關部門之後,時任公司董事長沈浩榮表示,公司資金鏈出現問題,無法兌現相應款項,
自2015年8月初開始,因許久無法就投資還款事宜達成一致,投資者陸續前往杭海商業城專案所在的浙江海寧公安局報案,認為沈浩榮、沈國甫及其旗下杭海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9月下旬,報案的投資者向記者出示海甯市警方回復報案的短信顯示:“你向海寧市公安局報稱的浙江杭海商業城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犯罪一案,經我局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已於2015年9月26日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沈浩榮、金榮富、金榮根已於當日被我局刑事拘留,有關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不過,對於上述說法,記者多次致電海寧市公安局相關部門,但未能獲得正面回復。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上述案件較為複雜,“不是一時能說清的”。
資金鏈斷裂引發危機
這並非一起普通的商業糾紛。
根據杭海商業城的相關資料介紹,該專案系沈大實業投資開發的大型綜合商業體,總建築面積達30萬平方米。計畫以服裝、面輔料為主打業態,兼營皮具、小百貨、箱包、食品等業態,配以美食廣場、電子商務、T台走秀、星級酒店、KTV等,把整個商場打造成一個吃穿玩樂一站式享受的中國式“奧特萊斯”。
不過,在杭海商業城的建設中,雖然名為沈大實業投資開發,但根據投資者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出示的相關資料,杭海公司在其中卻起著實際運作的作用。《浙江杭海(國際)商城商鋪租賃合同》就是杭海公司與投資者簽署的,並在向300多位業主出租廠房的過程中收取押金,與此同時,杭海公司又通過一家名為“海甯杭海精品百貨商城有限公司”的公司作為承租方與上述投資者簽訂合同,將上述商鋪返租,杭海公司為“擔保人”。最終,杭海公司向投資者收取押金達1.17億餘元。
然而,2014年下半年,杭海商業城專案危機開始爆發,建設逐步停工。一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事後的審計顯示,杭海商業城項目總負債高達1.7億元,除了投資者的資金之外,沈浩榮及沈大實業還拖欠有項目建設資金等。”面對投資者的追問,沈浩榮表示,目前自己名下資金鏈已完全斷裂,對於1.17億元欠款無能為力。
與此同時,原本的項目合作方之一,同屬沈國甫家族旗下的麗宏君服飾將上述專案的合作夥伴杭海公司和沈浩榮及其旗下的沈大實業告上法庭。
2014年9月30日,浙江海寧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麗宏君服飾訴杭海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10月2日,麗宏君服飾申請追加沈大實業、沈浩榮作為共同被告。海寧市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分別於2014年11月19日、12月15日兩次公開開庭進行審理,該案件目前已審理終結。
麗宏君服飾表示,2013年1月,麗宏君服飾與沈大實業簽訂租賃合同一份,約定原告將位於臨東路廠區及場地整體出租給沈大公司;後租賃合同由杭海公司承繼,由沈大實業及沈浩榮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杭海公司欠付麗宏君服飾3969萬元及水電費25萬元,法院判決支援了麗宏君服飾的上述訴求,同時判令沈大實業、沈浩榮對上述付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沈大實業、沈浩榮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杭海公司追償。
難解的關聯性
除了是土地使用權的持有者,在杭海商業城專案的商業開發當中,宏達控股集團的角色也不容忽視。
2013年3月15日,負責運營上述地塊專案的杭海公司註冊成立,股東結構顯示,其中沈大實業出資80%,宏達控股集團出資20%。據《中國經營報》今年9月報導,沈國甫的妻兒一共持有宏達控股集團96.52%的股權。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一份標記日期為2013年3月11日的杭海公司股東會決議中看到,杭海公司高管層中,沈浩榮、沈國甫、馬吉岑三人為杭海公司董事會成員,其中除了沈浩榮,另一名董事馬吉岑隸屬於宏達控股集團,此外,董事會選舉了沈浩榮為杭海公司董事長,沈國甫為副董事長。
對於現狀,宏達高科此前發佈的澄清公告則稱,沈大實業是由沈浩榮和沈青穎共同出資設立的,其後股東結構發生多次變更,但一直由沈浩榮實際控制。沈大實業牽頭組建了專案公司杭海公司,其中沈大實業出資80%,宏達控股集團出資20%。
公告稱,杭海公司成立後由法人代表沈浩榮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實際負責專案運營,其後宏達控股集團發現與沈浩榮經營理念不同,且擁有杭海公司股權比例僅為20%,無法參與經營管理,遂決定退出該公司,並且沈國甫不再任職該公司董事。宏達控股集團將在杭海公司的20%股份轉讓給沈浩榮個人,並於2014年7月28日完成工商登記。
據宏達高科上述公告稱,沈國甫未參與杭海公司實際經營活動。然而,杭海商業城專案維權代表提供資料顯示,沈國甫曾出任杭海商業城項目公司的副董事長,並出現在2013年12月1日召開的杭海公司的股東會議上。
另外,宏達高科還在公告中稱,杭海公司成立後由法人代表沈浩榮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實際負責專案運營。但是,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卻屬於沈國甫家族實際控制的浙江麗宏君服飾有限公司,沈國甫本人或者家族成員是否知曉和通過杭海商業城專案的運作方式?“在招商過程中,沈國甫以股東身份多次參與‘拉人氣’,許多投資者都是沖著上市公司的名頭來的。”一名投資者表示,2013年5月期間,由沈大實業與宏達集團聯合成立的杭海公司在成立之初便開始大肆宣傳打造精品國際商城的廣告,其中的“噱頭”之一就是宏達高科母公司參股,並且杭海公司的成員架構等諸多方面顯示,沈國甫曾參與杭海公司的運營,對杭海公司的違法行為很難說不知曉。業內律師亦表示,“退出杭海公司並不能使宏達集團和沈國甫免除連帶責任”。
對於上述疑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宏達高科發去採訪提綱,截至發稿時,記者未能獲得回復。
此外,記者瞭解到,在杭海商業城專案危機爆發後,經海寧市政府層面多次協調,沈國甫方面也曾出面與業主談判。但終因沈國甫、沈浩榮及投資者三方權益要求無法協調最終未有結果。
被指“假投資,真圈地”
隨著與投資者商業糾紛的不斷發酵,杭海商業城專案商業開發背後的土地問題逐漸受到高度關注。
2002年10月,浙江麗宏君服飾有限公司以引入港商合資項目為由,開始大規模征地,面積近300畝,但實際上,多年來並未實際開辦廠房:最先是閒置,之後建設部分倉儲用於出租,被指“廉價圈地”。
據相關知情人士透露,由於在土地徵收過程中存在土地補貼過低引起當地村民不滿的情況,同時,因為涉嫌長期閒置,2006年7月4日,15戶村民向嘉興市人民政府提出覆議申請,要求海寧市政府收回該塊土地使用權,並交回村民恢復耕種,此案一度引發媒體廣泛關注。
不過,更為外界關注的是該土地被指“假投資,真圈地”。據《人民日報》旗下的《市場報》2006年9月1日報導稱,麗巨集君公司是宏達控股集團公司的一個子公司,辦公經營場所佔用了集團公司的一個房間,僅80平方米左右,幾年來一直沒變過,其引入的香港麗君公司為“假港資”。
上述報導還稱,彼時,海寧市有關部門對這家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非常大,土地價格僅為每畝5.18萬元,減去給農戶安置補償費每畝6.5萬元,政府每畝還倒貼1.32萬元。而一路之隔的余杭區地塊,2002年幾乎是與麗宏君公司同期出讓的,每畝地價為96萬元,背後利益不容小覷。
對於上述質疑以及當初的土地出讓等事項,《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聯繫採訪海甯市國土資源局以及所在海甯市許村鎮政府,截至記者發稿時,未能收到任何正面回復。
此外,上述土地原屬於工業土地,但後續卻轉化為商業開發。對於上述土地性質轉化的依據等相關事項,9月下旬,記者前往海甯市許村鎮鎮政府聯繫採訪,由於相關負責人因公外出未能成行。其後,記者又多次致電許村鎮鎮長杜瑩池,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收到相應回復。
就是這樣一家被指“假港資”的公司,也曾與上市公司宏達高科發生關聯交易。
據宏達高科2009年3月5日公告稱,其在2009年度內簽訂累計金額不超過1230萬元的日常關聯交易合同(其中,提供染色加工勞務合同不超過500萬元,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不超過30萬元,面料採購合同不超過700萬元);與麗宏君(香港)實業有限公司在2009年度內簽訂累計金額不超過600萬元的日常關聯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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