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發展改革委5月22日消息,為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健全節水激勵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發佈關於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各地2019年改革實施計畫,今年新增改革實施面積1.2億畝以上。各地要充分認識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對於落實“節水優先”方針、保障國家水安全的戰略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將計畫新增面積分解到具體市、縣和灌區,落實到具體地塊。緊扣促進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目標,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的基本原則,新建、改擴建農田水利工程要實施改革,抓住關鍵節點,解決突出問題,堅持目標導向,扎實有序推進改革,確保每年都有新進展。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2020年底前需完成改革任務的省份,今年要下大力氣,確保改革任務大頭落地。
通知要求,合理確定改革實施範圍。改革實施範圍原則上應覆蓋中國水利統計年鑒公佈的全部有效灌溉面積,各地要按照“應改盡改”的原則確定或調整最終改革面積。對個別有效灌溉面積因土地利用方式改變、種植結構調整,實際上不再實施灌溉的,可不納入改革範圍。各地要按此原則,全面梳理全省(區、市)有效灌溉面積的基本情況、灌區類型、水資源條件、種植結構等,進一步完善省級改革台賬,並逐級建立省內改革台賬,界定改革實施範圍,落實到相關市縣、灌區和具體地塊,明確序時進度、責任單位,因地制宜確定不同類型區域的改革路徑和具體改革措施。
通知提出,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2020年底前需完成改革任務的省份要研究制定本省(市)改革工作驗收辦法,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有序推進改革驗收工作。改革驗收工作根據工程管理許可權分級負責,具體由各省確定。
通知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分工。地方機構改革後,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各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壓實相關部門責任,確保改革順利進行。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有關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精准補貼和節水獎勵政策;水利部門負責完善大中型灌區骨幹工程和供水計量設施,落實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加強用水管理,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建立健全田間工程管護機制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田水利建設專案管理,完善田間工程和用水計量條件,指導調整優化種植結構和節水農業發展等工作。2019年,四部門將繼續發揮重點聯繫制度作用,發展改革委重點聯繫浙江、陝西,財政部重點聯繫江蘇、山東,水利部重點聯繫北京、海南,農業農村部重點聯繫上海、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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