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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新华社
2019-05-1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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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公告

公共租賃住房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公告,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以繼續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告明確,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專案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征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征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在其他住房專案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征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

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契稅、印花稅;對公租房租賃雙方免征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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