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大連商品交易所3月30日晚間發佈通知,核准交通銀行等10家銀行開展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
經大商所審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家銀行符合《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銀行管理辦法》關於開展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的要求,從30日起准予開展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銀行管理辦法》,大連商品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分為境內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和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是指從事與境外經紀機構、境外客戶相關的保證金存管業務。
經大商所審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家銀行符合《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銀行管理辦法》關於開展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的要求,從30日起准予開展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銀行管理辦法》,大連商品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分為境內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和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是指從事與境外經紀機構、境外客戶相關的保證金存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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