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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非住宅閒置存量房屋可改建為租賃住房

中國證券網
2020-08-1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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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8月17日電 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合肥市近日發佈新規明確,商業(辦公)、工業(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類型的已建成閒置存量房屋,可以改建為租賃住房。

記者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作為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城市之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近日會同市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出臺《關於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了非住宅改建物件與主體,細化了改建規範,制定了改建流程,落實了相關安全保障和配套政策。在市區範圍內,不動產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材料用途為商業(辦公)、工業(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類型,且2年內無徵收計畫的已建成閒置存量房屋,可以改建為租賃住房。《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根據《通知》要求,申請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的改建主體應具備企業法人主體資格,具備一定經營規模、較強管理能力和良好社會信譽。非住宅改建項目應具備良好的衛生、通風和採光等條件,其他設計、建設和管理要求應符合國家相關規範和合肥市住房租賃管理要求。在改建規模方面,非住宅改建項目應當以整棟、整單元、整層為基本改建單位,並具備物業管理條件。改建規模原則上不少於50套(間),且建築面積應在3000平方米以上。改建項目驗收通過後,應統一納入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監管。

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謝華友介紹,在公共設施配套完善的老城區,居住需求很大,非住宅閒置房屋改建租賃住房可以提供大量租賃房源,滿足市場需求。另外,當前商業地產市場低迷,部分商業地產專案租金低、閒置率高,該舉措可以有效化解部分商業地產閒置問題,提高資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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