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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國家級電力交易中心完成註冊 幕後股東浮現

中国证券网
2016-05-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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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於5月11日在廣州工商局完成註冊。至此,加上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國內僅有的兩家國家級電力交易中心均已完成註冊。今年3月1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在兩地同時掛牌成立,當時前者已經完成註冊,由國網全資控股。

  
據每日經濟新聞5月13日報導,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的批復,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負責落實國家西電東送戰略,落實國家指令性計劃、地方政府間框架協議,開展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促進省間餘缺調劑和清潔能源消納,逐步推進南方區域市場融合。

  
業內認為,西電東送市場化交易的實質運行在即,東西部發電企業有望通過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參與市場化交易。

  
工商登記資料顯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為張勉榮,此前曾任廣東電網公司副總經理、海南電網公司副總經理和南方電網公司市場行銷部副主任。

  
從權威人士獲得的《關於成立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的通知》顯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為市場主體提供交易的同時,按規定合理收費。此外,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成立後,相應撤銷原南方電力交易中心。

  
通知提到,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依託南方電網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組建,註冊資本金為3000萬元,其中南方電網公司出資2001萬元,持股比例為66.7%。

  
除了南方電網外,其他5名股東分別來自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區國有電力能源投資企業,分別是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貴州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及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但持股比例未公佈。

  
此次參股的貴州產業投資集團此前也參股了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在其中占比為20%,貴州電網占比80%。目前在工商局完成登記的電力交易機構已達19家,除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屬於南網外,其餘17家均屬國網系統。在國網所屬的26個省級供電區域中,占全部省區的65%,且均採用了電網獨資的形式。

  
此前發佈的《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行的實施意見》指出,可以採取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電網企業子公司制、會員制等組織形式。其中,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機構,由電網企業相對控股,協力廠商機構及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參股。

  
資深電改觀察人士展曙光分析,目前國網延續獨資模式,南方電網採用相對控股模式,從貴州電力交易中心的80%持股到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66.7%,均屬絕對控股,接下來的雲南電力交易中心可能是相對控股。

  
5月10日,國家發改委發佈了關於同意雲南省、貴州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的復函,在交易機構的組建形式上,雲南方案沒有採用大多數交易機構所實行的電網獨資或絕對控股的形式,而是電網相對控股,電源企業、用戶企業、配售電企業等參股,按自願的原則共同發起,這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明確採用“電網相對控股”的交易機構。

  
展曙光表示,最容易接受也是最公平就是會員制,但目前還沒有出現,而接受程度最低且容易引起非議是獨資,南網採取的電網控股模式則處於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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