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魏倩)對於擬斥資約23億元在深圳購置辦公用房一事,浙商銀行27日回應說,此次買樓耗用的風險加權資產占配股帶來的風險加權資產增量的比重僅1.5%,且租賃辦公用房也按照租賃期限而不同程度消耗風險加權資產,租賃或購買物業對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影響有區別,但均在較小範圍之內。
浙商銀行還解釋,購買辦公用房事項在公司內部經過多輪決策程式,董事會選擇此時審議並公告,主要是商務談判和履約進程方面考慮,與配股進度重合純屬巧合。該行公告顯示,買樓所用資金不來自於配股。
浙商銀行董事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行高度重視投資者的利益和關切,將認真聽取市場聲音,合理運用寶貴的資本,盤活固定資產存量、嚴格把控增量,聚焦銀行主業,為廣大 股東創造可持續的價值回報。
昨日晚間,浙商銀行公告表示,A股配股發行成功,認配率達96.32%,募資97.56億元。
更早前一日,浙商銀行發佈公告稱,計畫在深圳市福田區濱河大道與椰樹路交匯處的深圳中洲濱海商業中心購置一處房產。該房產總建築面積41186.70平方米,總價22.65億元(含增值稅5%),加上其他費用(契稅、印花稅等)約0.69億元,合計資產購置費用約23.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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